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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从2008年采暖期开始,“采暖期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由现行每平方米20元调整为25元。”
那我们在暖气费涨价前已经交过今年采暖费的要怎么办,还要补交吗?如果需要补交有期限吗?听说在期限前没有补交还要收滞纳金?这也太不合理了吧,为什么买完房房价降了不给退差价,暖气费涨了就得补差价啊,绝对的霸王条款!!!(网友:补交采暖费)
信息反馈
今年我市调整热价后,已经交费的用户还需要补交差额部分,其原因:
一是,因为此次热价调整的是2008采暖季的采暖费,而供热单位预收的也是2008采暖季的采暖费。
二是,在《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中,也已注明“如遇价格调整则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天津市供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