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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至16日,本市及国内其他省市将组织开展全国就业援助周活动。据悉,援助对象为当地规定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新登记失业人员。
活动内容包括:对符合条件尚未登记的就业援助对象,及时组织其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认定,纳入援助范围;对辖区内所有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新失业的人员进行入户家访,了解其面临的具体困难和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提前搜集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更多地开发适合的公益性岗位,通过集中发布岗位信息、组织专场招聘活动、送岗位到家等形式,帮助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对援助对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解决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的落实问题;对于在援助周期间难以直接解决就业困难的援助对象,要为其量身定制援助计划,确定专门人员,落实责任,实施“一对一跟踪帮扶”,帮助他们在后续就业援助系列活动中实现就业;在援助周活动期间有选择地开展“残疾人援助主题日”“妇女援助主题日”“‘零就业家庭’援助主题日”“政策落实主题日”等主题日活动,集中解决一批援助对象的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