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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消费,是老百姓的“必修课”。每到此时,众商家无不使尽浑身解数促销揽客。尤其在今年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大背景下,市场供给和消费将会是一个更加红火的局面。但是任何程度的红火,都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的基础之上。去年重庆沙坪坝区家乐福商场内3死31伤的重大踩踏伤亡事故,至今想起来仍心有余悸。没有安全,就没有红火可言。
“安全第一”首先是商家的责任。商家不仅要有经营意识,更要具备安全危机意识。一旦发生危险时,人群势必惊惶失措、慌不择路、胡拥乱挤,这时商家须早有应对准备。疏散通道是否随时保证畅通?是否留有通行余量?这些可能“一万”次也用不上的日常工作,在“万一”时就是救命的了。
在我们的商场超市内,节假日常见摩肩接踵的景象。在这消费大军中,有不少人面对危险,除了恐惧慌乱外,束手无策;也有不少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不排队、一拥而上甚至哄抢,也为安全埋下重大隐患。所以对消费者来说,“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必须有的。因为公共安全不只是政府和商家的事,消费者也有重要的参与责任和社会义务。而且,公共安全事故所危害的第一对象,便是消费者本人。消费时随时牢记“安全第一”,起码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过节过年,图的是吉祥喜庆。安全,是这四个字的基石。(东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