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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携带百余张淫秽光盘,正欲出售之际被当场抓获。经法院审理,该女子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未遂),一审被判管制半年,罚金5000元。
2008年8月14日9时许,高某(女,37岁)来到天津市北辰区某物流中心停车场,在向他人出售淫秽光盘时,被警方当场抓获,后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在现场收缴VCD、DVD视盘191张,后经天津市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部门鉴定,其中179张为淫秽视盘,12张为查禁视盘。
日前,北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本案。庭审中,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光盘,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属未遂,应依法从轻处罚。一审判处被告人高某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