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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河南省已经进入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结算高峰期。去年下半年以来,郑州许多建设项目出现了垫资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为了在春节能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安心回家过年,河南省建设厅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市建委认真解决相关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据1月7日《大河报》报道)
眼看就要过春节了,农民工工资问题又被提上议事日程,笔者心里五味杂陈。《劳动法》已经颁布13年,《劳动合同法》也已生效一年。各地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在政府与社会为农民工积极讨薪的大背景下,欠薪事件为何屡禁不止呢?
在我看来,有关部门在处理欠薪的问题上,执行力不够,还没有对欠薪者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以往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欠薪纠纷时,由于劳资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称,农民工没有话语权。由于不少农民工根本没与用人单位签订规范的用工合同,基本上由用人单位自说自话。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农民工讨薪经常会遇到证据收集难,维权效率不高等问题。
现在,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河南省建设厅在春节来临之际发出紧急通知,开展针对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专项整治行动,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在我看来,春节算总账不是整治欠薪的根本路径,颇有点临时抱佛脚的意味。应对讨薪的关口应该前移,重点应该是防范欠薪,而不是春节集中整治欠薪。
其实,欠薪问题的根源除了老板无良、无赖,劳资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称,经济下滑等因素以外,还在于社会信用机制缺失、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力不够、农民工维权渠道不畅通。因此,事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欠薪预防机制与监督机制十分必要。比如,企业开工前交足工资保证金;对工资发放实行举证倒置制度;完善社会信用系统,给欠薪单位建立信用档案,把欠薪者列入“信用黑名单”,让欠薪者寸步难行。
从长远来看,还应该思考把集中讨薪变成制度常态,最终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而不能满足于春节发通知,算总账,以致陷入应景式、运动式执法的讨薪怪圈。如果政府建立了保护农民工权利的长效机制,农民工权利在平时得到了落实,真正实现工资按月发放,根本不需要政府在春节期间集中讨薪。(胡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