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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老龄委获悉,本市武清区扩大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补贴的额度,在市政府规定的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元、70岁以上40元、80岁以上50元的基础上,分别调整为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元,8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100元。此举使全区近十万名老年人受益。
据了解,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2008年1月,本市在12个涉农区县实施了《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武清区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将城乡近60万人纳入保障范围。该区同时扩大了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补贴的范围,并在全市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了待遇标准。据统计,2008年这个区已经为94344名农村老年人发放生活费补助达624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