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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男子刘某,将捡来的大量枪支配件和弹药储藏在自己的家中,并妄图依图纸组装枪支。让他想不到的是,一天夜里,其放在家中的礼花弹突然爆炸,他的不法行为也浮出水面。近日,刘某被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黑漆漆的夜,突然一声巨响,火光染红了窗外的天空。时钟指向2008年6月8日22时。在北辰区某居住区,很多刚刚进入梦乡的人,都被这声巨响惊醒。一些群众及时给警方打去电话,告知民警刚才发生的事。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对爆炸地点进行排查。
经查确认,爆炸发生在河北省来津男子刘某租住的房间里。进入房间后,民警见满屋都是“军械”,于是立即展开搜查,并当场提取金属管15个、不同型号子弹200个、疑似枪支配件381件、弹壳1237个、弹头1466个、钢珠192个。经鉴定,上述物品中符合自制枪支零部件的检材为63件、属于枪弹的子弹为126个。
民警对其进行了突审。刘某是这样供述的:2008年3月的一天晚上,他到一家俱乐部找老板要账时,在这家俱乐部后面的台阶上发现了一个尼龙袋。他过去一看,袋子里装着几个小袋。于是,他打开里面的两个小袋,从中拿了几个东西。拿到路灯下一看,是子弹和弹壳。见附近没人,他就打了一辆出租车,把尼龙袋拉回了住处。
过了两天,他仔细查点了一下袋子里的东西。发现里面除了有子弹和弹壳,还有钢管以及没做好的枪架,还有两张造枪的结构图。之后,他就抱着浓厚的兴趣开始组装单管和双管枪支。但弄了半天,他也没能装上,于是他就把“这堆东西”放在了阳台上。过了四五天,他又一次组装枪支失败。看到两张结构图太破了,他就在复印后将老图烧毁。之后,他就把这堆枪支配件和子弹、图纸都存在卧室里。6月8日,爆炸的是他放在家里的礼花弹。事发后,他生怕民警因爆炸来搜查,于是立即逃之夭夭。但很快,他就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持有枪支零部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还非法持有大量枪弹,故对其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