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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高丽深入和平区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时强调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用良好党风保证又好又快发展
昨天下午,市委书记张高丽深入和平区对2008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他强调指出,应对严峻的挑战,关键在党,关键在班子,关键在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工作制度。我们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强化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用良好的党风政风保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段春华参加。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经市委同意,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由市委书记、副书记、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带队,对2008年全市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强化责任主体,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张高丽听取了和平区委、区政府有关情况汇报,对和平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时有发生,反腐败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和繁重。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紧抓实抓好。
张高丽强调,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着力增强宗旨观念,着力提高实践能力,着力强化责任意识,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着力树立正确利益观,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坚持艰苦奋斗,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
张高丽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围绕市委提出的目标任务,细化举措,分工负责,努力实现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目标要求。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能,努力在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张高丽强调,要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明确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抓敢管,善抓善管。要抓住关键环节,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要发挥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市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