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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获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环境诚信评价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方案》)于1月15日正式出台,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本市环保部门出台的首个综合性企业环境诚信评价体系,按照《方案》,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定级后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介绍,为规范和推动企业环境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持续改善环境行为,该局专门制定了《方案》。该局将按照一定的指标和程序,对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定级。根据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指标得分(满分110分)情况,环保局将企业环境行为分五级,依次为很好(得分>100分)、好(90分<得分≤100分)、一般(80分<得分≤90分)、差(70分<得分≤80分)和很差(得分≤70分),为方便公众了解和辨识,将依次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进行标示,向社会公布。
按照《方案》要求,开发区首先将重点监控企业纳入环境诚信评价体系,在体系运行稳定后逐步扩充到一般监控企业。重点监控企业指的是国家以及天津本市确定的国控、市控重点企业。
工作人员表示,对环境行为评定为“很好”等级的企业,企业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保局予以积极支持,同时将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对环境行为评定为“很差”等级的企业,将根据违法事实依法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予以行政处罚,不予办理企业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申请,对企业参加各类评先创优实行环保“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