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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18日电马来西亚中部森美兰州议会日前颁布一项新法令,规定养狗居民必须得到邻居的书面许可,才能继续饲养他们的宠物。
据德新社报道,森美兰州议会议长阿卜杜勒·拉蒂夫说,颁布这项法令的目的是确保宠物狗不会烦扰他人。
拉蒂夫表示,从法令生效之日起,养狗居民须提交邻居的书面许可才能申请或继续持有宠物饲养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宠物狗将被带走,狗主人也将面临1000林吉特(约合280美元)的罚款。
这项新法令引起了一些养狗居民的不满,他们批评这一规定是对养狗居民的歧视,“议会为什么不要求猫主人养猫得到邻居的同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