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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介绍:
在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主持下,当选总统奥巴马将使用当年林肯总统就职典礼用过的圣经宣誓就职。
紧接着总统宣誓完毕,乐队演奏《鼓号齐鸣》和《向统帅致敬》;与副总统宣誓不同的是,美国陆军第3炮兵团会奏响21响礼炮,作为对最高统帅的致敬。
解说:
1、总统的宣誓词是:"我谨庄严宣誓,我必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2、"宣誓"这个行为本身就是用宗教的眼光来看待总统的言行。誓言对宣誓人内心的约束是强有力的。当然,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宣誓不代表一切都能ok了,制度上的约束才是监督国家领导人的有利工具。
3、总统宣誓由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主持,也恰好象征了美国的三权分立。司法权是美国三权中的一权,最高法院的地位尤为重要,它能制约国会的立法权和总统的行政权力。首席大法官主持宣誓是对司法权尊重的传统的体现。
另外,首席大法官的这项义务是传统性的,而非宪法性的。其实,美国所有的州法官、联邦法官以及公证员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力主持宣誓和声明。不过,除了少数总统,从第二任美国总统约翰-亚当斯开始的就职宣誓都是由首席大法官主持的。
4、手按《圣经》宣誓也是受到宗教的影响所致。美国第一任总统国父华盛顿认为,美国的独立是"上帝"的恩典。在他的总统就职典礼上,华盛顿亲吻《圣经》,手按《圣经》宣誓,并且在正式誓词之外,另外说了一句"我宣誓,我祈求'上帝'的保佑"。这一方式也被当作传统而延续下来,只有西奥多-罗斯福在1901年宣誓就职时并未手按《圣经》宣读誓言。
在就职后的演说中,总统们也要祈求"上帝"的保佑。
5、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奥巴马这次宣誓时的用的《圣经》是林肯使用过的。林肯主导美国废除了奴隶制,一直被认为是最伟大的美国总统之一。用林肯的《圣经》宣誓,奥巴马看来是要将学习前辈进行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