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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志安):随着新春佳节的日益临近,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已经正式营业。为了避免烟花爆竹伤人事件的发生,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时要牢记三个注意事项。
第一、正确购买烟花爆竹,做到“三看”。一要看产品标志。正规产品上应有检验合格证,并注明产地、生产时间、中文燃放说明、警示语等。二看产品外包装,尤其注意看是否有防伪标志。三看底座和引火线。有底座座塞的烟花产品其底座不应有松脱现象;烟花产品引火线应为安全引线,不应松动、损坏,也不能过短。不要为了图刺激,购买那些国家明令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如礼花弹、二踢脚等,这些都含有发射火药,炸药威力非常大,极易造成火灾和严重伤亡事故。
第二、正确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购买烟花爆竹后,请不要抱侥幸心理冒险用公共交通工具载运烟花爆竹。烟花爆竹运到家后,要装入纸箱或木箱,放置于没有烟火的空屋或阳台上,并注意通风和防潮、防腐、防虫鼠咬,远离明火和热源。拿取时,必须轻拿轻放,不要拖、拉、摔、摩擦等。特别提醒有烟瘾的朋友,吸烟时请远离烟花爆竹!
第三、记住“三限”原则。《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对烟花爆竹燃放严格实行“限时、限地和限品种”的“三限”原则。“限时”就是规定了在外环线以内地区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当晚可延长至次日2时。外环线以外地区燃放时间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规定。“限地”就是规定在某些地点和部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品种”就是按规定限制市民可燃放经安监部门检验合格的烟花爆竹品种,未经安监部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一律禁止燃放。
为了杜绝和减少燃放鞭炮时出现伤人事件,还要提醒广大市民在燃放鞭炮时,一是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燃放,并在上风口燃放和观赏,遇到五级以上风速时,应立即停止燃放。二是燃放前要仔细看一看燃放说明,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点燃烟花爆竹时,头部要闪开爆响与升空的位置,点燃后必须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三是如果点燃后出现不响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凑近观看,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最重要的,您家里的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成年人陪同和指导,每年过年都有一些孩子因为没有家长陪同被炸伤,有的是手,有的是脸,有的是眼睛,给家庭带来很大的痛苦,这一点广大市民要特别注意。
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对发现非法私自生产、经销烟花爆竹的线索,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对检举的线索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堵住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本市的渠道,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故,保障广大市民过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