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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中学是省一级学校、某某小学是市一级学校”,这样的称谓将逐渐成为历史。现在起,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将统一用“规范化学校”来取代。昨天,珠海市教育局发布了珠海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试行方案,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落实。(据1月22日《珠海特区报》报道)
对于国内的学生和家长来说,对“重点中学”“重点小学”之类的称谓一定是再熟悉不过。如今,“重点”二字在珠海中小学中消失,所有学校统称为“规范化学校”,学生和家长们或许还真是有些不适应,对于原来的重点学校来说,恐怕也不免有些失落感。
不过,真要实现中小学的规范化,去“重点化”倒确实是个必要的前提。事实上,教育作为社会公平之根基的理念既然早已得到了公认,那么,每个学龄儿童的教育权利,所获取的教育资源就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分配,并不能因为他们的家庭出身、父母社会地位以及经济条件而有所差别,这也是为何近年来国内教育领域提出“教育均衡”这一理念的原因。从这个角度来看,重点学校的存在,其本身恰恰是教育不均衡发展的畸形产物,更直接导致了教育的不公。
重点学校的存在,看似实力超群,教育成果斐然,但却并不值得留恋。实际上,这些学校的存在并不是在公平起点下自然生成的,不过是因为获得了额外的投入和资源罢了。这种因教育资源非均衡配置催生出来的“重点学校”,本身就是一种不健康的现象。当重点学校们资源占尽,与普通学校相比自然是优势明显,也无怪乎,家长们为了能让孩子上重点学校,往往会不惜血本、削尖脑袋,甚至重点学校周边房价都因之而猛涨,而这当然又从另一方面助长了重点学校的超重。
然而,这些获得了政策和资源百般青睐的重点学校所形成的规模,其实未必与其投入成正比,如果按生均投入计算的话,重点学校遥遥领先于普通学校一定是不争的事实。而这除了暴露出公共资源配置的严重不公之外,更证明了非均衡教育资源配置的低效,那些被超大规模学校所多吃多占的教育资源,原本应该更加公正、更为高效地惠及更多的学生。
基于上述视点,珠海市取消学校的“重点”称谓,统一“规范化”,无疑是对“教育均衡”的身体力行。当然,真正意义上的教育规范化,还不能仅仅停留于称谓上的去“重点”,而更应体现于教育资源分配的均衡以及向弱校的倾斜。(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