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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商家促销花样迭出,但其中可能暗藏陷阱。消协投诉部负责人提醒消费者,针对部分商家促销中的“猫腻”,消费者应留心保存相关广告宣传资料,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凭证。
节日期间,商家为了吸引顾客,纷纷印制、散发图文并茂的促销宣传广告,声明部分商品价格“×折优惠”或者购物满多少元就有赠品。但有时消费者购买后却发现,促销商品价格比广告宣传中的高出很多,有的赠品名不副实。
对此,工商执法人员表示,促销宣传其实是一种广告行为,而广告必须真实。因此,消费者如果发现商品的实际价格与促销宣传中的价格不符,这就说明商家的广告有虚假宣传之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如果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可向经营者索赔。
消协提醒:消费者要尽量到正规商店去购物,要保留商家的广告宣传资料;购物后不要忘记索取发票,还要注意发票所标注的商品是否与所购商品相符。对打折处理商品的“三包”规定要搞清楚,警惕商家运用打折方式变相削弱或免除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比如“打折商品不退换”“打折商品不‘三包’”等。另外,对一些标明“处理品”的商品要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