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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订婚证书长40厘米左右,宽约30厘米,整张证书上有鲜花图案,还画着一对戏水的鸳鸯。证书的最上端印有繁体的“订婚证书”字样。证书上的字全都是毛笔字,由右向左,写的是男女双方的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以及籍贯。紧接着则是介绍人的姓名,以及举办订婚宴的日期“1950年4月12日”,除了公历日期,还附带有农历日期以及举办婚宴的地点,此外,大家对新人的祝福感言也占了很大篇幅,内容十分详尽。证书的落款除了日期还有一些签名,其中包括订婚人、介绍人、主婚人、证明人。
婚礼上的几张照片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老人指着一张合影照片说,“瞧,这是伴郎、伴娘,都是我的朋友,后面的就是我当时住的宅子。”照片上,参加婚宴的亲戚朋友全都被相机记录了下来,人群中,一对身穿婚纱、西装的新人露出甜美的笑容。
韩克敏老人讲,当年并没有民政局这样的机构,有了订婚人、介绍人、主婚人和证明人,这婚就算是结成了。也就是说,这张订婚证书就相当于结婚证明了。家人们都觉得这张纸也算是“传家宝”了,它不仅记录了韩克敏的一段甜蜜往事,也可以让后代了解到家族的往事,是一笔精神财富,一定好好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