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
今晚传媒集团
天津电视台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
北方网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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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宗旨 |
“天津市十大女杰”是我市妇女的最高荣誉。评选活动旨在选树、表彰、宣传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妇女典型,树立天津当代杰出妇女的光辉形象,激励广大妇女自觉学习、干事创业、建功成才,并在全社会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为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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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规则 |
一、投票时间:2009年2月9日8:00—2月16日16:00。
二、投票方式:进入北方网“天津市十大女杰”评选页面,按页面提示进行投票,每个IP地址一次最多选10名候选人,每10分钟允许投票一次。
三、评选显示结果:投票后,点击“查看”得知各位候选人的票数百分比(比值为某位候选人得的总票数与参与投票的IP地址总数的比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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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办法与步骤 |
“天津市十大女杰”评选分人选推报、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四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人选推报
2009年1月初,召开“天津市十大女杰”评选组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天津市十大女杰”评选意见》。向社会公布评选活动正式启动的消息。
2009年1月初到2009年1月下旬,各区县妇联、各部委妇委会根据评选意见的要求各推荐1-2名人选。同时,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界别结构,组委会办公室根据需要,商请有关委局推荐人选。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
2009年1月下旬,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筛出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审议。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
2月上旬,通过各类媒体将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布,在一周内,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审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
2月中旬,开设手机短信和网络平台,同时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2月中下旬,召开十杰评选决选大会。由活动组委会、各区县妇联、往届“津门女将”代表,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前期评选活动情况的介绍,听取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然后对20名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组委会在市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综合社会公众、组委会成员单位代表、各区县妇联负责人及往届津门女将代表的投票结果,计算出每一位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并兼顾界别分布情况,排名前10名的候选人,荣获“天津十大女杰”荣誉称号。其余10名候选人荣获“天津十大女杰提名奖”荣誉称号。
3月份,组委会将授予获奖者荣誉证书并进行宣传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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