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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1月31号晚上11点55分左右发生一起特大火灾,造成17人死亡、20人受伤,其中19人已脱离生命危险,一名重伤员还在抢救。据记者最新了解,这个酒吧并没有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查验收。(据2月2日中国广播网报道)
一个小小的酒吧失火,为何造成如此多的人员伤亡?新闻中公安部官员介绍,第一,它的装修材料有问题,使用了大量可燃、有毒的材料。第二,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酒吧空间狭小,一旦出了问题,人群疏散就存在困难。关键的是,这家酒吧未通过消防验收,是违法营业。
可未通过消防验收的酒吧为何敢营业呢?
原因或许可以有如下解释,酒吧经营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漠视消防安全工作;消防部门的工作存在疏忽与漏洞,让未经过消防验收的酒吧也可以正常营业;因为执法很松懈,一直不主动查,所以纵容了酒吧经营主的胆大经营。可我觉得,这并非答案的全部。酒吧起火了,可能烧死人,而且可能性还很大,这是一个常识。其实,无论是否有消防法规的规定,经营活动中,保障人的生命安全都应该是一种最基本的商业伦理。
我们沮丧地发现,那些生产者把三聚氰胺添加到奶粉给婴儿喝,那些煤窑老板以付出矿工生命为代价私掘煤矿致富,那些商人们在药品中添加有可能会令人致命的物质糊弄患者……这些现象已经不能单纯用我们当前的制度法规还不健全,执法有漏洞等去诠释这一社会现象。当社会的商业道德底线已经沦落到要建立在践踏人的尊严、牺牲人的生命之基础上去牟取经济利益,那么仅仅靠法律法规,仅仅靠执法者的机械执法,就能够阻止如此疯狂和麻木的商业精神蔓延吗?能够阻止这样的悲剧不再继续重复发生吗?
真正的问题在于,在付出一次次惨痛的事故教训,在牺牲掉如此之多的无辜生命后,我们是不是该有所反思与觉醒,真正学会尊重生命、爱惜生命,呵护生命,最后走向保卫生命。因为,制度的反思固然重要,道德良心的麻木与沦丧带来的刺痛,也同样应该是我们必须要直面的一种社会病态。(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