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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暖,本市流浪犬、无主犬活动增多,为防止此类犬只伤人事故发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收缴流浪犬、无主犬的清理清查行动,以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本次行动中,全市各级治安部门将针对各自辖区特点,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流浪犬、无主犬集中地区及问题多发地区,特别是对集贸市场、闲置厂房、拆迁片内废弃房屋、闲置空地等可能存在无主犬、流浪犬地区进行全面清查,并对其进行收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清理,及时捕获无主犬、流浪犬,坚决消除隐患,保障群众人身安全。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养犬户,为了他人身体健康和市容环境卫生,不要将爱犬随意丢弃。如果本人不打算继续饲养,可将犬只送到属地派出所或所在区养犬办,以免造成犬患。
同时,广大市民如发现无主犬、流浪犬,可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市、区养犬管理办公室举报联系电话公布如下:
市养犬管理办公室88292269
和平27301673河西28239267
河东24327520河北26421777
红桥27323626南开27601183
东丽24394754津南28390982
西青27915600北辰26392130
塘沽25892177汉沽25695656
大港63222063-81247
静海28942181-79241
宁河65951103武清82167119
宝坻29241332蓟县8286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