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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朋友一起酗酒后,一人将朋友腹部、胸部捅成重伤。在审理期间,经过检察机关细致工作,伤人者积极悔罪并取得对方谅解。昨天,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首次被法院采纳,伤人男子被判处缓刑。
日前,王建民与朋友马平一起酗酒。分开后,王建民来到铁路东光车站候车大厅内的旅客临时休息室,见到马平,二人发生争执。马平打了王建民一记耳光,后者随手拿起放在休息室床头桌上的水果刀将马平腹部和胸部等处捅伤。经法医鉴定,马平的伤情为重伤。去年年底,王建民被铁路警方抓获归案。
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本案当事人本是好朋友,因酒后一时的冲动造成伤害,双方在该案的发生中均有一定过错,并均具有和解的意愿。通过努力,检察官帮助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开庭前达成和解,王建民赔偿马平经济损失2万元,马平也主动向司法机关求情,要求减轻对王的处罚。鉴于王建民平时表现良好,检察官建议法院对其适用缓刑。昨天,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对王建民做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