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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上午,区长尚德来主持召开第52次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实施2009年十项民心工程的决定》;听取了《东丽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根据区委进一步改善民计民生的工作要求,结合落实市20项民心工程,今年东丽区要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继续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决定实施10项民心工程,即:一是落实充分就业区创建任务;二是健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三是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四是发展养老服务;五是增强防汛排水能力;六是提升城市社区管理水平;七是加强教育和卫生设施建设;八是治理农村市容环境卫生;九是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十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
会议要求,实施民心工程要按照“四个原则”抓好落实:一是要重点实施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二是要启动实施关系民生的配套项目;三是要压缩、减少设施建设项目;四是要统筹好环境治理资金的问题。会议决定,民心工程各项实施方案在对照天津市二十项民心工程,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再下发方案,并由牵头单位负责落实。由政府办公室、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夯实项目建设资金。涉及其他民计民生工作,都要认真做好。
会议对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会议对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原则同意发改委关于《东丽区2009年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基建项目控制性投资计划》。会议认为,建设项目符合区域规划,符合中心城区的建设要求,有利于中心城区的改造提升,区政府已决心进行建设。会议要求,项目投入要分期进行,力争在3年多时间内完成,同时要整合其他资源,确保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以免影响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要按计划落实,不能突破预算。其他需要财政投入的基建项目,原则上要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