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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天津市就业工作会议获悉,本市采取多项措施,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稳定就业,扩大就业。截至2008年底,本市城乡从业人员达到647万人,创历史新高。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达到291万人,占45%,就业结构更加趋于合理。
200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统筹协调、全面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先后制定实施了就业再就业三年规划纲要、社会保险和职业培训两个四年规划纲要。去年又制定实施了《2009年至2012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了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就业促进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市政府颁布了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等6部政府规章。市劳动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发了150多个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形成促进就业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
坚持瞄准项目抓岗位,扩大就业规模。大项目好项目不仅是经济增长点,也是就业的增长点。近年来,全市劳动保障部门盯住重大工业项目,拉动就业;盯住服务业重大项目,扩大就业;盯住劳动密集型项目,增加就业。2003年以来,全市新增就业岗位198万个;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消化下岗失业人员存量,体制转轨时期形成的66万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推进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支持企业控制减员增量,年均企业向社会分流人员由8万人减少到1.6万人;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保持较低失业常量,城镇登记失业率由4.2%下降到3.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2008年底,城乡从业人员达到647万人,比2002年末增加54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达到291万人,占45%,三次产业就业结构趋于合理。
坚持创业促就业,开拓思路抓创业。本市创业培训服务指导中心被国家认定为全国创业师资培训基地;率先引进国际劳工组织SIYB项目;形成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得到国家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各级创业培训和服务机构积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贷款、开业指导等“一条龙”服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参加创业培训2.6万人,发放小额贷款3.6亿元,成功创业1.8万人,带动10万人实现就业。去年底,本市在全国率先制定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出台了若干政策规定,形成了促进创业政策体系框架;市政府与人力资源保障部签署了全国首家共建创业带动就业实验区的协议,为探索和实践区域性创业带动就业搭建了平台;成功举办了“中国天津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营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定政策,对准人群抓帮扶。一是对享受城镇低保和失业保险人员,在全国率先建立失业保险、城镇低保与再就业联动机制,鼓励自谋职业,使享受城镇低保和失业保险的人数,分别由2002年的31万和12.4万人减少到目前的15万和3.2万人。二是对4050人员,实施托底安置,2003年以来,陆续开发出劳动保障协管、交通协管、治安协勤、居家养老等14类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6.5万人。三是对就业援助对象,在全国率先由零就业、残疾人、长期失业者等三类人员,扩大到单亲、低保等十类人员,建立就业援助机制,实施动态管理,盯人帮扶,基本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安置动态为零,其他困难群体安置率达到80%以上。四是对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东移企业的富余人员,实行政策打捆,鼓励企业先安置后分流,人随资产走,转换身份再就业,使4.6万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五是对灵活就业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补贴,累计补贴22万人,用社会保险的连续性保持了灵活就业的稳定性。(通讯员冯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