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从昨天召开的本市档案工作会议上获悉,市档案局与市教委、卫生局、农委、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联合出台规定,今后,本市居民生老病死的详细资料,都可以从各级档案馆中查询,以方便百姓生活。此外,2009年,本市还将实现全市1万户家庭建档的工作目标,把档案管理融入到千家万户的生活中。
市民可到档案部门查资料
“现在,我都找不到自己的出生证明了。”市档案局机关处的苏春丽处长说。现在,很多市民到考研、出国的时候,才想起来找出生证明、学籍证明等资料。有些部门以往也存在对相关档案资料保存不太重视的情况,新规出台后,各部门就要按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开展到哪里,民生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积极督促建立民生档案。
苏春丽表示,今年,档案部门将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档案资料整理作为重点,主要包括公民出生、学籍、婚姻、医疗卫生、社区居民健康、计划生育、食品安全、劳动就业、农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环境居住、房地产权属、拆迁征用、司法公证、企业职工人事档案以及社会保险、低保、特殊群体、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家庭、社会救助、涉老管理、劳动力技能培训、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救灾大事件等档案。这样,市民如果要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直接到档案部门查询了。
电子纸质档案一并归档
时代进步了,电子资料具有统计方便,查询快捷,复制、存储简洁等优势。因此,新规要求民生档案实体应归入本部门、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相应产生的电子文件,应当与纸质文件一并归档。另外,各级档案部门还将制定民生档案保管期限表,明确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和归档要求。档案管理人员要负责民生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将记录和反映服务人民群众过程中形成的涉及到个人权益的文件材料、照片、音像、电子数据等及时收集归档。
优先收集各类民生档案
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专业档案馆、部门档案馆及高校档案馆要调整馆藏收集范围,不断丰富民生档案资源,制定民生档案的接收计划,把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档案以及相关信息数据纳入接收范围,将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民生档案按时或提前接收进馆。要积极开展编制民生档案专题目录工作,优先建立婚姻、学籍、公证、低保、就失业、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居民健康等民生档案专题数据库,形成开发馆藏资源服务民生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