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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这是国家再次叫停,演员和名人不要忽悠疗效。3·15消费者权益日在即,对此本报专访天津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为读者解读这一热点话题——
消费者经不住名人忽悠
中国的广告法,虽早就对药品、医疗类有明确规定,但近年来,一些明星在各种媒体上对某某药、某某保健品喋喋不休地大夸特夸药效,本来平常的药,从这些名人的嘴里出来,成了神药。
一些医药厂家自知名声不够,牌子不响就用明星来凑,只要肯出钱就能请到明星,只要有明星出面,就不必担心牌子唱不响。一些新药本来市面上还未见到,明星们却在广告上大谈谈果如何如何好。一些明星对医疗一窍不通,却假似专家主持起医疗节目。明星的宣传效应,对从没接触此药的人士来说产生极大的引领作用,尤其是对一些急病、久治不愈的患者有着极大的诱惑,急病乱投医,不论有用没用,试试为上。尤其是退休在家的老人,每天都特别关注药品广告,寻找医治自己病症的药品。平日里省吃俭用,可一旦发现新药品,又听到演员名人说疗效如何好,肯定要买几盒试试。服药后没见什么效果,紧接着又发现新广告,又买新药试试。
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张真铎向记者透露:2008年,天津市工商管理局广告监测中心,对药品、保健品、医疗、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进行抽测,发现严重违法率占20.45%。涉嫌严重违法的医疗和药品广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违反规定未同时发布广告批准文号,涉嫌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二是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做证明,药品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医疗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等情形。三是用其他方式变相发布广告。消费者经不住演员名人忽悠,追随广告跑形成不良的社会效果。
药品广告中的患者是“演员”
家住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的张某,初中辍学回家以后,就一直打零工维持生活。2008年7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她正在聊城汽车总站附近的一条胡同里等活儿,两名陌生男子找到她,让她做“群众演员”,给某医院拍广告,拍完给20元钱。张某答应了。这份广告词的大意是:自己结婚多年,不幸得了肝病,在东昌府区这家医院治疗后,大小三阳都转阴了,感谢这家医院。
张某称,自己当时拍摄广告时,对方答应用马赛克处理,然而广告在当地电视台播出时,并未打马赛克。“节目播出后,很多人都认出了我,感觉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张某说。她一下子成了村里的“名人”。多次找这家医院和电视台,节目才被停止。这也暴露出,医院雇用群众当疗效托的内幕。其实,药品广告中,“专家”、“患者”多为花钱雇的“演员”。
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中国再次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这一举措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申了发布医疗、药品广告的四个不准。即:凡审批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播放;凡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医生与患者进行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由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制作的医疗、健康类资讯服务节目一律不得播放。
《通知》要求对上述违规广告和医疗健康节目立即清理。对继续违规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将给予停止或取消其广告经营、发布资格,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暂停药品销售等处理。对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播出机构,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