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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们是家住红桥区勤俭道保寿里小区的居民。去年7月份的一天夜里,一辆红色的夏利轿车开进了我们小区院内,从此便停放在10号楼与11号楼附近的小区大门入口处,至今无人再开走。前不久,这辆车的两个前轮也不知被何人偷卸走了,只用几块砖垫在下面,仍然无人问津。我们曾就此事向丁字沽派出所报过案,也曾向居委会反映过这一问题,请他们想办法处理此事,但他们对此均表示无能为力。
一辆“无主车”不仅长期占用小区的公共空间,影响居民的晨练和日常通行,同时也非常影响小区的环境。望有关部门能帮助我们居民解决这一问题。保寿里部分居民
无主车已达报废年限
记者首先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红桥支队取得了联系。该支队通过查询这辆红色夏利轿车的牌照号码了解到,此车属于“出租转非”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这辆夏利车于去年就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而车主未按规定前去办理相关手续,因此交管部门已将其划定为强制注销车辆。
多方对报废车无权处置
涉及到该车的处理问题,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红桥支队表示:如果报废车辆长期占据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他们可以要求车主尽快自行清理,但是如果车辆停放在小区内,且未上路行驶,则不属于交管部门的管辖范围。
随后,记者先后与红桥区综合执法局和保寿里辖区所属的丁字沽派出所分别取得了联系。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综合执法部门主要负责清理小区内和公路上的违章建筑和违法占路经营等。如果只是报废车辆,车主又没有以此用来从事经营活动,他们则无权对车辆进行清理。而辖区派出所则表示,长期闲置在小区内的报废车辆往往属于小区居民的,如果无法确定是被盗车辆,属地派出所也无法予以强行清理。
处理报废车尚待“良策”
最后,记者与红桥区丁字沽街办事处城管科取得了联系。据一位负责人介绍,前不久接到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后,他们便考虑如何着手妥善处理此事。由于物权的所有人才具有处置物权的权利,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处理,如果强行将这辆车清理走,有朝一日车主来找,街办事处很难承担这个责任。但是另一方面,考虑到“无主车”长期占用小区空间,确实给社区居民出入带来不便,街办事处只能决定先张贴书面告知,如车主在两日内没有前来认领,城管科则暂时先将车辆迁至附近的停车场等空地处,避免其继续占用小区公共空间。然而这只是一项“权宜之计”,目前很多社区都面临着这样的难题和困惑。如何才能彻底解决,尚待有关职能部门拿出“良策”。3月19日上午,记者再次与保寿里居民取得联系并了解到,这辆无主车目前已被街办事处清运到了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