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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们是和平区福安大街和平园小区业主会。2008年10月7日,和平区福安菜市场在福安大街路南、坐落在我乙区楼东北角台阶上垒砌一道高约3米、宽4米的墙。当时,我们委派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劝阻,但他们继续垒墙。事后,我们多次打电话向相关部门反映均无结果。现在造成墙西侧成了厕所,随时都有人在此小便,以致这里又脏又臭。
我们小区业主对此意见很大,有人要组织拆除这道不应有的墙,被我业主会进行了劝阻。我们还是愿意靠区政府相关部门来协调解决这一问题,还我们小区业主一个公道。和平园小区业主会
附记 就此问题本报记者联系到了和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该局经过调查回复本报说,该小区的物业人员就此事多方投诉,但均没有得到解决,因此业主情绪非常激动,要自发组织群众推倒这堵墙。和平区综合执法局接到反映信后,局领导亲自走访现场,发现问题比较复杂,在及时安抚群众情绪的过程中,调查建墙有无正当批文。经过多方走访,发现该墙是没有经过行政部门审批的违章建筑。
该局说,经过长达数月的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在今年3月9日上午9时,在和平区综合执法局、南市街城管科及南市街保洁队员的共同配合之下,将这一违章墙彻底拆除。物业人员及时清刷了这一地区的路面卫生,又以承诺书的形式,保障了这一地区日后的卫生管理。
事后,和平园小区物业负责人来到和平区综合执法局深深地表示对该执法局领导及执法人员诚挚的谢意,并到区政府送去了锦旗及表扬信。和平区综合执法局表示,作为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一定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服务宗旨,改变执法理念,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