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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商家在优惠促销活动背后暗藏陷阱,让消费者在得到一些实惠后却不得不进行并不实惠的二次消费——便宜背后暗藏“隐性消费”
日前,消费者小李在一超市参加了“满68元返5元”活动,不过当她使用购物券时,收银员却以此次消费额不满38元为由否定了购物券的效用。令小李不解的是,之前并没有人提示她购物券的使用限制。实际上,许多消费者都有过类似的经历,不少引人注目的优惠促销活动都暗藏着“隐性消费”的陷阱。
影楼打折藏玄机
一些商家将打折口号喊得响亮,却对打折后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含糊其辞。大四女生小张想在毕业前照一套个人写真以作纪念,恰巧市内一家名声不错的影楼在举办学生优惠打折活动:原价800元,凭学生证打对折。不过张某在付完款去拍摄时发现,一些化妆用具是要买的,租用限定以外的服装是要花钱的,就连使用一些漂亮的首饰都不是免费的。换句话说,想要在打折优惠后享受令人满意的服务是不可能的。小张表示:“既然拍了,就想拍好,无奈只有再花钱。”事实上,商家正是抓住消费者这种“花钱图满意”的心态,促成了所谓的“隐性消费”。
家电“超低特价”不划算
家电市场时常大打“价格战”,有时特价家电的价格低得让人咋舌。可是消费者真的得到实惠了吗?除了数量有限的一部分特价家电靠不错的品质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市场上还有不少超低价产品是残次品和返修机。家住南开区的刘女士透露不久前购买了一台特价洗衣机,没用几回就坏了,由于特价机的售后服务不是很齐全,花了不少修理费。这样一算,特价机也不特价,低劣的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导致了家电市场的“二次投资”。
“隐性消费”即将有法可依
针对“隐性消费”现象,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翔表示,这种看似实惠但又不得不二次消费的做法,实质上是商家对消费者的变相强制消费。尽管这种现象并不少见,消费者抱怨多多,可是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中并没有对此进行明确规定。但是作为商家应在消费者消费前一次性明示各个细节,而消费者也要尽量在付费前将协议细节问题弄明白,这是目前避免“隐性消费”的最有效办法。不过张翔也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在修订之中,其中将很多近几年普遍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如变相消费等做了明确规定,届时消费者再遇到“隐性消费”这样的堵心事,就有法可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