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近年来,由于私人轿车的普及,盗窃汽车的犯罪案件日趋增加。近日,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审理了一起专门以高级轿车为作案目标的盗窃案件。
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男,25岁,无业,天津市人,2004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6年9月释放),其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竟以高级轿车为目标实施盗窃,变卖后供自己挥霍。2009年2月23日晚10时许,叶某某在和平区某浴场外寻找作案目标,见事主梁某驾驶一辆黑色丰田轿车来到浴场停车场存车后进入浴场,便尾随该司机进入浴场,在更衣间记住了那个司机的更衣箱号码。24日凌晨6时许,其见事主等人入睡没有动静,浴场服务员也精神萎靡,便趁服务员不备,用自带工具将事主梁某的更衣箱撬开,将箱内事主梁某裤子口袋里的现金800余元及一辆黑色丰田轿车车钥匙偷走。随后其急忙穿衣结账来到浴场停车场,利用事主车钥匙将黑色丰田皇冠汽车偷走,后将汽车变卖,得款55000元。(经鉴定,该黑色丰田皇冠汽车价值人民币180000元)。经工作,查实犯罪嫌疑人在两年里共盗窃其他六辆高级轿车的犯罪事实,总价值达100余万元。
日前,和平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涉嫌盗窃罪予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其他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