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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一工作人员近日向记者实名举报,称近几年来萧山区物价局在检查当地医院收费情况时,发现医院乱收费现象严重,但最终执法时却没有依法处理,而是与医院“协商定价”,打折处罚。记者就此事调查发现,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在2003、2004两年间,仅在X光片和CT片两项上便合计多收患者费用高达705117元,但最后物价局处罚金额仅为73992.55元。(见本报今日23版报道)
从报道提供的信息看,浙江萧山物价局与乱收费医院进行内部交易,将严肃的价格执法活动打折的事实,应该说是确凿无疑的。而且这种“打折处罚”的恶劣、腐败性质,也有目共睹、无可辩驳。不过,相比于就“打折处罚”行为本身展开就事论事的激烈控诉,对于此事,笔者更关心的还是这样一个问题:在新一轮医改正大规模全面铺开的当下,这样一起由政府执法部门与医院之间合谋的“打折处罚”事件,对新医改的顺利进行、实现其改革目标,具有重要启示或者说警示价值。
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为核心目标的新医改的改革重点难点,或者说决定新医改成败的关键点究竟是什么?目前,无论是主导新医改的有关政府部门,还是社会舆论,均已达成这样的共识:必须将公立医院的改革作为新医改的关键和突破口。
但上述“打折处罚”事件的出现,在这里显然又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公立医院的改革,如何才能有效达到回归“公益性”的预期目的,其实并不取决于公立医院本身,甚至也不是单单靠一个“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就能保障得了的——公立医院与物价局之间,事实上并不存在其与卫生局之间那样的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现象,但这并没有妨碍二者合伙损害患者的利益,70多万的乱收费在轻描淡写的“打折处罚”之下,同样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荡然无存。
由此看来,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之关键,除了医院自身,更在这之外的一切可能与医院管理发生关系的所有政府部门身上,比如承担价格执法权的物价局。如果对于后者的改革不能配套推进,确保其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性、可监督性,那么公立医院的改革、公益价值的回归,以及对“看病难、看病贵”症结的根本消解,势必只能是一句空话。(若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