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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吴保全发帖被判诽谤
因为网上发帖批评政府违法征地而被抓的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已在牢狱中被羁押1年。2007年和2008年,他两度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拘10天,第二次以诽谤罪被判刑1年。吴不服而上诉,鄂尔多斯市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重审。结果,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刑期却从1年改判至2年。
-直评
下一个王帅会是谁
王帅案的尘埃落定,本来令人欣慰。然而一则比王帅案更过分的新闻,让人心头一沉。这回是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与王帅案极其类似、但后果更为严重:网民吴保全替朋友在网上发帖反映鄂尔多斯土地问题,被以诽谤罪判刑一年,重审后加刑至两年。4月17日,该市中院表示维持原判。
这不免让人疑惑:在同一个国家,依照同一个法律,相似的网上发帖批评政府获刑,在灵宝是错案,在鄂尔多斯仍是“铁案”?
灵宝市的道歉称,部分公安人员不懂法,才酿成王帅错案。其实,明眼人一看即知,从灵宝到鄂尔多斯,在刑拘发帖批评政府的网友背后,责任人绝不仅仅是个把公安人员好管闲事。一介草民在网上指手划脚公开批评市政府的决策,主要负责人“不高兴”了,才是导致“采取司法手段”的真正动因。那么,需要普法的,显然不仅仅是基层公安人员,而是县市一把手们。
灵宝与鄂尔多斯动用司法压制百姓批评的做法如出一辙,让人颇为疑惑:究竟是这些地方官员懒于弄清法律真谛,还是权大于法的观念根深蒂固难以自拔?
日前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是一份规范公权保障人权的指南。王帅与吴保全的遭遇说明,及时有效、不打折扣地落实这份《人权计划》的关键,不在百姓,而在政府官员和司法人员,特别是地方政府。拜托两地官员,认真捧读相关条文。文/李泓冰
-求是
“诽谤政府案”为何频发
同是网上发帖,同是揭批政府大规模违规征地,同样遭警方跨省追捕,罪名也同样是“诽谤”。与“灵宝王帅案”顺应民意的收案相比,吴保全至今仍身陷囹圄。
我们还能做些什么?继续引法论据,向官员普及“诽谤罪”的构成要件?还是真以为这些地方官员都是法盲?所谓刑法,在这些地方官员眼中,不过是个工具而已。“诽谤罪”不好用了,还有“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罪”。
在“彭水诗案”“稷山文案”“孟州书案”和“灵宝帖案”中,解决的路径都沿袭着从媒体介入造成舆论高压之后,再以更高权力介入的方式来终结。即便有司法的参与,也是在地方权力的直接指挥下,完成法律程序。以“灵宝帖案”为例,这样的一种跨省抓捕,这样的执法违法,没有当地更高级别领导的直接指令、授意或者暗示,网警大队的几个小警察就敢“果断决定”跨省抓人吗?
从“彭水诗案”到“稷山文案”,从“孟州书案”到“灵宝帖案”,这些言论之讼无一不引发舆论的谴责,但舆论于事件的直接功能不过是促进了“救人”。
地方官员们从“彭水诗案”“灵宝帖案”等个案中所学会的,也许并不是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循,而是对网络的警惕以及对法律的“灵活运用”。“吴保全案”中,刑诉法上明文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也因法院的发回重审而被轻易架空。以权力,而不是以司法来解决权力的滥用,是“诽谤政府案”频频发生的根源所在。文/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