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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什么烟、抽多少、完不成任务怎么处理……湖北公安县政府竟出台“红头文件”,对这些问题作“明文规定”。其中,一份名为《章田寺乡2009年乡直单位公务用烟考核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全乡各单位的年抽烟任务为400条。而县里的红头文件规定,全县一年计划抽烟23000余条。(5月3日荆楚网)
当地政府下发红头文件,用公款来给烟草行业撑腰打气,实质上是长期以来烟草企业政企不分、亦官亦商纽结之下产生的“怪胎”。一方面,烟草企业乐于受到地方保护,甚至很愿意躺在地方政府的保护伞之下,获得的是稳赚不赔的利益;而地方政府也乐意去扶持这样一个风险近乎于零的行业,行业不菲的利税可以充实地方政府财政腰包,而且还是一个可以予取予夺的“免费奶妈”。
政府不惜用公款扶持帮助当地烟草行业,弊端显而易见。财政原本就捉襟见肘,用掉一分就少一分,用在“吃喝抽”上,就没有钱办民生事业,或者也没有钱投入到长远发展的领域,长此以往坐吃山空,百姓又怎能得到实惠。
用红头文件规定用公款购买香烟指标,会让原本就很难杜绝的公款消费更加难以治理。尤其是当地政府机关,没钱了也要抽,因为上级有指标;有钱了也会抽,因为不抽白不抽,抽不了可以捞进个人腰包嘛;抽烟如此,更遑论其他公款消费问题,如此一来,党风政风败坏无疑。
地方政府不得不想出这样的“馊主意”,实质上还曝露出提振地方经济、带领一方百姓发家致富手段的欠缺。法律规定烟草税的目的,并不是想让政府渔利,而是基于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现今,当地政府将烟草利润当成异化成了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足以说明当地经济结构存在问题。
更令人不敢往下想的是,一旦被曝光的上述红头文件被叫停,当地政府还从哪里保证自己的财政来源?那么多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问题需要资金,到时候地方政府还拿什么来投入?没了来自烟草行业的“免费奶”,钱还从哪里来?难道喝西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