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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浪潮的作用下,谁也不能置身事外。随着四川、山东两名最近回国同胞的病情被陆续得到确认,同时也表明,甲型H1N1流感疫情也以境外输入的方式,来到了我们的身边。
疫情就是命令,一场围绕着确诊病患在国内的路线展开的排查已经在全国各地展开。从各地媒体的报道中,我们欣慰地发现,在这场与时间赛跑、与疫情赛跑的火线排查过程中,相关的卫生防疫部门的应对举措还是相当高效的。在两个确诊病例被公布的同时,与他们有过亲密接触的旅客基本上都能被及时发现,并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这也表明,在经过了非典疫情的冲击之后,我们的公共应急体系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快速反应和处理的能力。
相比之下,一些公民面对疫情的做法则显得不负责任,或者说有些过于“自我”。以被确诊的两个患者为例,根据报道和他们的自述,第一个患者在坐飞机回国途中便曾出现咽喉痛的症状,但在北京入境时他并未将不适症状如实填写在健康申明表上,以致后期寻找那些与他曾经发生过密切接触者的过程中,北京等地均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导致追寻工作不仅耗时耗力,还遭到了其中一些人的不理解和抵制。
而第二个患者尽管在机场接受检查时体温正常,但到北京后曾连续两天高烧39℃,但是他既没有及时就医也没有及时报告,反而抱病乘坐交通工具出入各种公众场合,直到在坐火车回山东的路上,才向山东的卫生部门进行了申告。如果这两位患者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能够多一份警惕,如果他们能在机场及时配合有关部门的防控措施,如果他们在感到不适的时候及时就医并减少与他人的接触,那么,人们所面临的传播风险要比现在小很多。
当然了,这些“如果”只是我们善意的设想,对于当前实实在在的疫情,我们更需要的是政府、公民共同配合,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全力投入,采取各种防控措施,另一方面,每一个公民也要担当起自己的公民责任,这两者缺一不可。这种责任一方面属于道德层面,每个公民一旦成为与甲型H1N1流感患者密切接触者,就应当主动站出来自觉接受医疗机构的“观察”,这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另一方面,这种责任也属于法律层面,每一个密切接触者尤其是发现自己出现身体不适等状况时,绝不应该抱有“躲”或者“藏”的心态,而应该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封闭观察”措施,这是应尽的法律责任。
目前,防控甲型H1N1流感可以说已经到了一个严峻的时刻,而防止疫情蔓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尽快发现、封闭“传染源”,这既是国家、社会之责,更需要每个公民的积极配合和主动防控。(文/朱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