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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曾是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的发祥地,如今,《天津市志愿服务组织和注册志愿者激励制度(试行)》的制定出台,又将宣告天津是全国第一个建立志愿者激励机制的城市。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这项激励制度是给志愿者储蓄爱心的“时间银行”。今后,志愿行为将载入“爱心档案”,由此,褒奖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有了制度保障。
志愿者正式注册、领到紫红色的《中国志愿者证书》后,参加志愿服务三年累计达到600小时、800小时、1000小时;捐助资金在6000元、8000元、10000元;志愿服务组织或单位捐助资金在6万元、8万元、10万元以上的,分别授予优秀志愿者和先进志愿服务组织铜奖、银奖、金奖。据市民政局社区建设处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天津市志愿服务组织和注册志愿者激励制度(试行)》指出,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志愿服务站负责志愿者志愿服务的派遣、记录、认定。记载志愿者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结果及相关情况,准确记入志愿者个人志愿服务档案,并报街(乡镇)和区县志愿服务组织备案。注册志愿者在异地的义工服务时间,由该地志愿服务组织出具证明,仍由注册地进行统计,记入志愿者个人“时间银行”。街(乡镇)志愿服务组织是基层志愿者义务奉献时间的最终认定机构,负责对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的核准。这项《制度》明确规定,依据志愿者个人的“时间银行”记录和志愿服务组织的业绩,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认定。优秀志愿者和先进志愿服务组织量化考核以小时、元为计算单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注册志愿者予以表彰,颁发证书、证章,并将受奖情况书面通知所在单位。
被评为优秀志愿者的个人,将被建议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录取和聘用。同时,具备一定志愿服务工作经验和有专业技能的优秀志愿者,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也将被建议优先聘用为职业社会工作者。一旦志愿者自身需要帮助,由个人填写救助申请书,社区志愿服务站签署意见,上报街(乡镇)审批后实施必要救助,还可以从自己的“时间银行”里支取时间,由其他志愿者来为自己提供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