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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食品”
也需要召回
我国问题食品的召回一直无法可依,而明天即将施行的《食品安全法》解决了这一难题。新法规定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去年我国爆发了大规模的问题奶粉事件,有关部门明令要求召回市面上所有的可疑液态奶,返厂重新检测,但仍有个别商家偷卖倾销相关产品。而此次新法规定,应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明星代言出问题
照样追究连带责任
看了某某明星代言的保健品,本市的赵大娘买了2000多元的产品。没想到,广告里说的效果没达到,倒是把自己的肾脏吃出问题来了。拿着医生的确诊报告,赵大娘想讨个说法,但此时,企业已经倒闭了,她想,代言广告的明星总是找得到的,就去告明星,但这个想法似乎很难实现。不过,从6月1日以后,像赵大娘这样的想法就有了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55条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添加剂
也要风险评估
屡屡见诸报端的食品安全事件,给市民“普及”了不少化学知识,“三鹿奶粉”事件让三聚氰胺家喻户晓,“多宝鱼”事件又让市民知道了孔雀绿是可致癌致畸药物。一系列违规使用添加剂的食品安全事件,让市民“谈剂色变”。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10倍赔偿百姓认为太轻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不断,人们对食品安全也是越来越不放心。一项调查显示,约五成老百姓认为,食品安全状况比去年同期有所改善,超过五成市民对主动召回产品的企业表示赞赏。还有一些人认为,新法案中“10倍赔偿”的处罚还是太轻,很难挽回消费者的损失。
百姓对食品安全信心回升
自去年“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正逐渐回升。调查显示,不到50%的市民表示,与去年同期相比,食品安全状况有所改善,还有5.1%的市民认为食品安全状况不如上一年。
从对食品安全现状和监管工作的评价来看,由于受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及对食品安全认知度的逐步提高,72.9%的受访者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感觉满意或比较满意,不太满意或不满意的占8%。
对于新法规定的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大部分市民都表示对食品召回制度有所了解,超过九成的市民认为建立食品召回制度,能从法律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如果企业主动召回被曝光的食品,57.5%的市民表示会提高对该企业的商誉评价,不会因召回产品而影响对该品牌所有产品的忠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