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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准的评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活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组织机构
1.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11个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织成立全国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确定正式候选人和当选人名单,研究决定有关事项。组委会主任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其他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宣部宣教局,办公室主任由中宣部宣教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中宣部宣教局和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党史研究室、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由主办单位各抽调1名干部合署办公,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2.组委会下设两个评审组,在组委会领导下工作,评审组由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各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候选人提名把关,参与正式人选的投票表决、提供有关咨询等事项。
评审组分别设组长、副组长。第一评审组具体负责“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评选的有关工作。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有关司局各1名负责同志和党史、现代史以及军史方面专家组成。组长由中央党史研究室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中央文献研究室、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分别推荐党史、现代史方面的专家各2名(共8名)参加;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推荐4名军史方面的专家参加。
第二评审组具体负责“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的有关工作。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有关司局各1名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以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组长由中宣部宣教局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中央组织部推荐城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各1名参加,中央统战部推荐2名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全国总工会推荐2名劳模参加,解放军总政治部推荐1名英模和1名专家参加,其他方面的有关专家由中央宣传部推荐。 所有“双评”活动候选人不参加评审组。
二、推荐程序
1.活动启动,5月下旬。
主办单位发出《关于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对评选活动做出部署。
2.群众提名,5月下旬至6月中旬。由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重点行业部门(教育、科技、公安、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国企、体育等)、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以及部队,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在本地本系统内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广泛推荐“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提名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热线电话等,各地可通过本地互联网、媒体进行推荐,以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参与。
3.上报群众推荐候选人名单,6月下旬。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认真研究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推荐提名的基础上。分别提出每一类不超过100人的候选人名单。其中,“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属于本地本部门的人选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10%。
三、确定正式候选人
1.6月下旬,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上报的群众推荐候选人名单进行汇总。根据推荐人选的支持率等因素,按照正式候选人人选1.5-2倍比例,由第一评审组研究提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第二评审组研究提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建议名单。
2.两类候选人建议名单经组委会同意后,请中央党史研究室会同有关部门对“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核实、整理事迹材料并填写事迹表;请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系统主管部门分别对属于本地本系统的“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核实、整理事迹材料并填写事迹表,经本地本系统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同意后上报。两类候选人事迹材料为500字左右(材料主要事迹真实、表述准确),并附一寸免冠照片(或人物画像),一式20份,于6月底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事迹材料及照片(或人物画像)电子版发送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shuangping2009@sohu.com。
3.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审核推荐材料基础上,组委会根据评审组成员建议,按照正式人选1.5—2倍比例提出正式候选人名单(其中“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建议名单请中央纪委审查),报中央领导审定。
四、组织投票
1.7月上旬,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人民日报、解放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主要报刊、都市类媒体和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文明网、中国网、光明网、央视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广播网、中工网、中国军网等新闻网站上刊登。
2.7月上旬至7月下旬,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投票评选。评选选票及投票规则刊登在上述报纸和网站上。群众可填写报纸选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三种方式中选取一种方式投票,不能重复投票。
3.各地的报纸选票可自行寄达组委会办公室指定地点,也可统一组织送达,投寄地址在投票规则中公布。
4.在群众投票的同时,评审组成员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五、投票统计
1.7月底开始,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统计选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的全部有效选票,由中国军网逐一进行统计。有效报纸投票,由组委会指定接收选票的单位,在国家统计局指导下,根据统计学规则,抽选样本,进行科学统计。
2.在组委会办公室的监督下,计票单位将每位候选人报纸选票、网上投票和手机投票的得票数相加,得出该候选人的公众支持率;将每位候选人在评审组投票中的得票数折算成评审组成员对该候选人的支持率。在次基础上,将公众支持率按照60%与评审组支持率按照40%的比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
六、确定正式人选名单
8月上旬,在群众投票和评审组投票统计结束后,由组委会确定正式人选。为充分体现评选活动的广泛性与代表性,确定正式人选时既要依据投票结果,又要综合考虑人选的历史阶段、地区分布、行业归属等情况。正式人选名单报中央领导审定后,在中央媒体上正式公布。
“双评”活动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坚持公益性,不搞商业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牟利。
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办法,确保评选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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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