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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6月9日,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就专项治理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这次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目的意义是什么?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规范经济运行秩序、惩治和预防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治理“小金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设立“小金库”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清除。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
问:什么是“小金库”?它有哪些表现形式?
所谓“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七种:一是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二是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三是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四是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五是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六是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七是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问:本市开展对“小金库”的清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方法步骤有哪些?
这次本市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主要包括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专项治理内容:主要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从今年5月底开始至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今年5月到6月上旬为动员部署阶段,之后到今年6月底为自查自纠阶段,单位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自查结果应于6月25日前报送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初至10月底为重点检查阶段。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各区县重点检查计划要在7月上旬上报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于今年11月10日前报送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30日前为整改落实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问:这次专项治理有哪些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一是“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鼓励自查是这次治理工作一个比较突出的政策规定。二是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是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是对今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六是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问: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任务重、要求严,工作推进中将采取哪些措施?
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
二是落实举报制度。市、区县及各部门“小金库”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地点设在市财政局1001室,负责“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受理群众举报。举报电话:23300012。举报网址:www.tjcs.gov.cn。
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分赴有关区县和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督办典型案件,验收治理效果。
四是加强账户管理。坚决落实账户集中审批和统一开户制度,财政资金和公共资金的所有使用单位开立账户必须经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和主管部门共同审批。清理撤销所有未经集中审批和统一开设的账户,彻底解决单位自行开户的账户混乱问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金要在单一账户和封闭账户体系内收缴和使用资金。严格禁止设置收入过渡户滞留或转移收入,或设置支出过渡户滞留、转移、挪用支出。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资金支出审批制度、财务报告制度、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治理,全面研究分析现行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针对检查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有关制度规定,完善管理,强化制约。同时,采取积极稳妥措施,逐步深化财税、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等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机制体制,加快建立“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