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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程林里59号楼居民,59号楼与万和里小区之间的马路(属三级道路),现路中间的排水井盖的箍和盖坏了已有10天左右,唐口排水站的人员说要修,必须由居民掏一部分钱。试问:马路中间的井盖坏为什么由我们出钱修呢?那是南来北往的汽车压坏的,为什么由我们小区居民来承担呢?那家的法规定的,是区里定的,还是他们部门定的。这样收刮民财天里不容!
垦请区长大人为民做主,尽快将此事解决,不然下大雨后,会掉下人,出人命的。那时,唐口排水站将在劫难逃,依法对此事承担法律责任啊!恳请区长在百忙中为我们解决此事。多谢!(网友:李林)
[774681] 天津市 网友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于2009-08-27 16:34 发表评论: |
热心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区市政园林局已义务进行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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