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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民政厅原厅长张廷登受贿459万多元,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其450万多元财产上缴国库
张廷登是(广西)自治区民政厅原厅长。经审理查明,在1993年至2008年间,张廷登利用担任县长、县委书记、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受贿人民币459万多元、美元1.5万元以及价值4.2万元人民币的劳力士手表和价值人民币1.8万元的欧米茄手表各一只。今年6月11日,崇左市中级法院对张廷登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廷登有期徒刑15年。
群众举报线索牵出民政厅长
2007年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已连续接到群众的举报信,检举自治区民政厅一些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决定从举报信中的线索入手,对自治区民政厅(下称民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广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财务进行审查。这一查,办案人员发现,民政厅前些年在南宁市良庆区青龙岗购买了110多亩土地,用于建设单位职工集资房。这块土地,是民政厅通过中介人宁某操作的,在民政厅支付给宁某的1100万多元的购地款中,有许多款项是打“白条”收据的,而且有100多万元的资金去向不明。
同时,办案人员了解到,这块土地在民政厅购买之前,有关部门曾两次举牌拍卖,但均“流拍”了,而民政厅在原来的起拍价上,每亩加码3万元将土地款支付给宁某。个中有什么内情?办案人员决定从宁某入手调查。
接下来,办案人员在北海将宁某抓获。宁某供认,在买卖这块土地过程中,他分3次给广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梁某送上25万元“好处费”(另案处理),给民政厅厅长张廷登送上10万元。
另外,办案人员还发现,在2002年3月份,广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在向南宁市某经贸公司购买一块土地时,也涉及到一些人的行贿、受贿的问题。该经贸公司老总黄某供认,在交易这块土地时,他送给民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某70万元好处费,还送给中介人梁某40万元。经深挖,陈某供出,他伙同民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黄某、民政厅原副厅长陆某共同收受120万元贿赂的事实(陈某、黄某、陆某等人均已落网,另案处理)。
在这次侦查中,黄某还供出,其副手陈某为了得到提拔,向厅长张廷登行贿5万元。
反贪检察员在对福利彩票印刷这块进行调查时,也发现了惊人的“钱权”交易问题。负责彩票投注单印刷业务的个体户胡某夫妇归案后供认,他们为了获得这单印刷生意,曾向厅长张廷登行贿40万元,同时另外拿出10万元打点了副厅长陆某和广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黄某等人。至此,可确定的张廷登涉嫌受贿金额有50多万元。
涉贪厅长为避调查猛作秀
张廷登,1953年出生于平果县一个农民家庭。1975年,他被推荐到原广西农学院植保系植保专业学习,毕业后分配到原百色地区玉米研究所当了一名技术员。由于他工作积极肯干,加上有大学文凭,很快得到了领导的重用。1989年,他当上了原百色地区农业局副局长,之后仕途一路顺利,先后担任田阳县县长、书记,合浦县县委书记、北海市委常委、副书记等职务。
2003年4月,张廷登被调任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官至正厅级。
2007年底至2008年2月,广西遭遇罕见的冰灾,作为社会救治部门,自治区民政厅承担了重要的抗冻救灾工作,作为自治区民政厅一把手,张廷登连续奔波在救灾现场,每天的电视屏幕上都有他亲切地与灾区群众在一起的场面。而此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则根据群众的举报,正在对自治区民政厅一些领导干部涉嫌受贿的问题进行侦查当中。张廷登当时也听到了风声,因此他借助救灾工作拼命地工作,掩盖他的不安,更重要是他想借此表现给领导看“他是个好干部”。当时,办案人员从大局出发,暂时没有惊动他,暂缓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