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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许多市民来电反映,城区一些道路上的私设自行车存车点只管收费,却不开任何收费凭据。更令人担忧的是,一旦发生自行车丢失事件,车主维权将遭遇举证困难。
家住河北区的丁大爷告诉记者,不久前,他到红桥区一号路去探望同事,将自行车存在一号路路边的一个存车点。等丁大爷办完事取车时,自行车早已经不见了。由于存车时对方没有开任何收费凭据,丁大爷与收费方几经交涉无果,只好自认倒霉。类似丁大爷这样的事件,不少市民反映曾遇到过。
红桥区的满先生骑自行车去北辰医院看望住院战友,他把自行车存在北医道路边的一个存车点。正要离开时看见旁边挂着一块木牌,写着:“存车自愿,丢失不管赔偿。”满先生想这不是霸王条款吗,可不存又没地方放,只好把车存在此处。满先生说,该存车点其实就是用麻绳连接起来的一个圈。由于对方不开收费凭据,自行车一旦丢失,将难以维权。
记者调查发现,像这样“粗放”经营的私设存车点,在市区内的商场、超市和企事业等单位门前十分普遍。
据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设立自行车存放点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管理人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目前一些企业单位门前的“存车点”,大多数是企业单位为维持环境秩序私自设立的。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在治安管理上存在许多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