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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静海县台头镇瓜农的西瓜地里长出大量杂色歪瓜,给他们造成经济损失。为维护自己的权益,瓜农们将伪劣种子的销售者保定市某种子公司告上法庭。在案件审理期间,种子公司只同意赔偿瓜农种子,而拒绝赔偿全部损失。日前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赔偿瓜农全部损失,而非只赔种子。
今年47岁的老杨是静海县台头镇民生村的一名村民。台头一直以盛产西瓜而闻名于天津,而民生村的西瓜更是远近闻名。“吃瓜容易,种瓜难”,种植西瓜其实是一个技术性极强的工作,而种子的质量会直接影响西瓜的好坏。正应了那句老话,怕什么来什么。2007年,台头镇的瓜农们被伪劣种子坑了一次。
2007年春天,老杨和往年一样,要播种西瓜了。他来到村里销售西瓜种子的门市部,以每桶25元多的价格买了20余桶“霜王”牌西瓜种子。几个月后,当西瓜长到和鸵鸟蛋一般大的时候,老杨一家傻了眼。因为瓜地里长出一片畸形瓜,不仅有圆的,也有长的和瘪的。不仅如此,这片歪瓜在颜色上也是五颜六色,有黑皮的、花皮的,甚至还有白皮的。
老杨找到村里销售伪劣种子的门市部。与此同时,村里的其他11户瓜农和台头镇其他3个村子的12户瓜农,也发现自己的西瓜出了问题,并找到这家门市部。24户瓜农一起要求门市部经营者赔偿,他们一共向经营者购买了1060桶西瓜种子。而经营者称,种子是从保定一家种子公司购进的。
法院:赔偿合情合理
经交涉无果,24户村民将种子公司告上法庭,而该公司却只想给瓜农们补点西瓜种子。在大量事实面前,一审法院于去年判瓜农胜诉,判令种子公司赔偿24户瓜农16万余元。这些瓜农共有1000余亩瓜地,平均每亩获赔160余元。为什么会这样赔偿呢?瓜农的代理人郝润良说,这是因为地里也有正常西瓜,即使是杂色和畸形的,仍可以销售,只是低于正常西瓜的价格。
一审判决后,种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一中院经审理于日前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