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瑷丽
女,汉族,天津市人。1957年出生,天津市太阳村特殊儿童研发服务中心创办人。
王瑷丽于2003年注册成立了天津市太阳村特殊儿童研发服务中心,无偿收养那些因父母犯罪服刑而无人照管的未成年人。6年来,她怀着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倾情投入到自己规划的“助人工程”之中。出资建起太阳村,给孩子们创造和谐的“阳光家园”。用4个月找到正在网吧取暖的孩子,在蓟县山区领回因母亲杀害父亲而留下的10岁女孩,在新春爆竹声中抱回因母亲病逝、父亲仍在服刑的弃婴……她坚守着“良知、责任、爱心”,让孩子们远离孤独、冷漠,远离违法犯罪。她已经先后收养了32名在押犯的子女。在她的悉心调教下,有4人走上工作岗位,1人考上大学,2人考上重点高中,3人被评为三好学生和文明学生。2006年荣获首届“中国百名优秀母亲”荣誉称号,2008年荣获第三届“中国十大杰出母亲”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