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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清(1928-2005)
女,汉族,河北省盐山县人,中共党员。南开区西营门外街(现长虹街)原党委副书记。
战争年代,李秀清在血与火的考验面前,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和平时期,特别是在“文革”遭受迫害的时候,李秀清也不动摇自己的革命初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入党誓言。李秀清晚年身患绝症,仍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她向党组织汇报了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思想认识,向党组织表达了“信仰不动摇、工作不落后、私利不伸手、群众不脱离、党纪不触犯”的决心,并立下遗嘱要求子女处理好自己的后事,不向党组织提出任何要求。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天津日报》、《今晚报》等媒体报道了她的先进事迹。中共天津市委追授李秀清同志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