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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中的《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对拼车现象依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北京市交通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执法中对市民的私下拼车行为,只要有收费,产生了“营业收入”,一直按“黑车”论处。(2009年7月24日《新华网》)
有网友称:骑车太累,公交受罪,打车排队,开车越来越贵,只有拼车最实惠!时下,拼车是很多白领上班的首选,但一直是合理不合法,备受争议。北京交通管理部门严禁拼车的理由是,收费拼车行为,产生了营业收入,在交税上存在漏洞,也扰乱了正规的运营秩序;人身安全存在隐患,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难以划分。
笔者认为,禁止有偿拼车是一种懒政。交通管理部门只看到了拼车的隐患,怎么没看到其存在的合理性?拼车能够减轻车主负担,缓解交通压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况且,拼车者和车主平摊油费合情合理,跟“黑车”有明显的差异,交通管理部门这样“一刀切”有因噎废食之嫌。
拼车本来是一件对社会有意义,对人们出行提供便利的好事,与其明令禁止,不如让其合法化。首先,拼车被禁不意味着从此消失,更大可能是从此和交管部门玩起“躲猫猫”,更加不好管理。其次,拼车合法化后管理部门可采取登记等措施加以管理,消除其赔偿责任难划分等隐患,实现“双赢”。
实际上,拼车现象在国外早已司空见惯,在欧美、日韩以及新加坡等地,在交通高峰期空车上路还会挨罚款。如何合理运用拼车考验着交管部门的智慧和能力,“扼杀”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做法。交管部门真正要警惕的,是那些看准了拼车“商机”的出租车和黑中介,铲除这些“杂草”,“禾苗”才能健康成长。(文/静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