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一无德男子利用给女学生补习英语之机,先后多次猥亵对方。案发后,河西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08年7月至2009年4月11日间,本市中年男子王某在河西区体院东家中,利用每周六上午给11岁女生小静(化名)补习英语之机,先后多次对小静进行猥亵。
后经小静父母告发,公安机关于今年4月18日将王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