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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车不开转向灯
强行进入非机动车道右转
右转与非机动车和行人抢行
尽管机动车在多数主干道路沿线路口右转弯不受交通信号灯约束,但不受约束并不代表可以随意右转弯。占用非机动车道右转弯、机动车右转弯与非机动车和行人抢行、直行右转车道鸣喇叭催促前车让路……本市和平、河西、南开等区多个主干道路沿线路口“霸王右转车”还真是不少。
进直行右转道鸣笛催前车让路
时间:昨天8:00
地点:和平区福安大街北安桥头
正值交通高峰时段,一辆黑色捷达车停在最右侧直行右转车道第一个,停在其后的出租车闪着右转灯不停地鸣喇叭,催前车让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交叉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前车正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违反该规定驾驶人将受到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强行进入非机动车道右转
时间:昨天17:45
地点:和平区多伦道兴安路交口
兴安路一侧非机动车道总会被强行右转机动车“霸占”。路口设置了隔离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间划有白实线,但还有不少机动车驾驶人拿非机动车道充当右转车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违反该规定驾驶人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
右转与非机动车和行人抢行
右转车不开转向灯
时间:昨天16:50
地点:和平区南京路山西路交口
进入交通晚高峰时段,南京路非机动车数量增加,机动车也在增加,特别是南京路山西路交口,不少机动车为绕开营口道段交通拥堵,纷纷右转驶入山西路。
16:54,南京路方向绿灯亮起,等待直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出停止线快速直行。此时,一辆欲右转的灰色长安车快速驶来,遇到不少通过路口的非机动车,可长安车不但不减速,反而鸣喇叭催促非机动车让行,在一阵急促的喇叭声中,不少非机动车被迫停在路中央让行。据统计,20分钟里,先后有11辆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争道右转弯,4辆右转机动车没开启右转向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违反该规定驾驶人将受到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