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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中文系刘女士:今天是“八一”建军节,我是本市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想询问应届高校毕业生如何应征入伍?有什么待遇?
“有事您言语”专栏记者:市征兵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国家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包括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
应征入伍的大学生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1.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3.视力:路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4.年龄: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至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应在就学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冬季征兵开始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年底符合条件批准入伍。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就业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