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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获悉,公安部新出台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已经正式施行。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将实行新的政策。
“新规定”对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澳门定居作出了六条新规定:一是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岁的子女;二是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三是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四是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母的;五是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六是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