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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公安厅发布警示,向公众提醒严防通过电话、短信、网络消息等形式进行的诈骗活动。省公安厅综合近期出现在我省的部分电信诈骗行为,对六种电信诈骗行为进行提示,帮助群众提高警惕性,切莫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晕了头。
一、以中奖为名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群发短信、网络消息、电子邮件或者邮寄信件等途径,以受害人手机号、QQ号、银行卡、刮刮卡等中奖为名,向受害人发信息,有的还声称若因路途遥远不能及时兑奖的,可以协助办理缴纳公证费、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等等。若受害人信以为真与之联系后,犯罪嫌疑人便要其交“工本费”、“会员费”、“公证费”、“转帐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一步步的借口理由,要求受害人向指定帐户汇款。
2009年7月某日,市民吴某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是:“公证处通知:博资集团庆祝30周年庆典,举行手机抽奖,恭喜您获39万元,咨询:0576—82372937或登陆www.bz978.com。”其登陆网站后并且拨打0576—82373135确信有此活动,联系对方提供的号码0576—82372937,对方第一次要求其付3900的转账费,第二次要求其付9750元的个人所得税,全部打到指定账户上。后来对方继续要钱,其向朋友和亲戚咨询后发现自己被骗,就向公安机关报警。
民警提示: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会砸着自己,不要被所谓的巨额奖金诱惑而轻易给对方制定的帐户汇款。只要不予理睬就不会上当受骗。
二、以汽车退税为名进行诈骗。
犯罪嫌疑人冒充国家税务局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谎称汽车购置税降低而向受害人退款,准确说出受害人的个人信息或车辆信息,让受害人信以为真。并强调是最后一天,要求受害人赶快携带银行卡到ATM自动取款机转账取回退款。受害人按照犯罪嫌疑人指令进行转账操作时,实际上是转出自己银行卡的存款到犯罪嫌疑人银行帐号中。
2009年7月的一天,张某接到一名自称郑州市车管所的女子打来的电话称:“车管所要退还购车者的购置税,退换款已经存在了中国银行。”该女子给了张某一张退税编号和一个密码及一个北京中国银行的电话,让张某和北京的中国银行联系.并称时间比较急,张某和北京的中国银行联系,一名自称是北京的中国银行员工李某接住电话,用电话指挥张某通过ATM机进行操作,将张某中国农业银行卡上的31981元钱骗走。
2009年7月的一天,陈某接到一个15806946731的号码打的电话,问其是否有一辆豫A*****的五菱之光汽车,并对陈某的身份证进行确认,之后称要退陈某购买的汽车的部分税款1678元,并告知其一个银行转帐账号,陈某按照对方电话要求在农业银行打对方提供的查询电话,并按电话里的提示在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操作完以后,对方让陈某等一个小时,退税就会打到其帐户上,一个小时侯,其发现自己卡内的8000元变成了18.62元,和对方联系,无人接听,遂发现被骗。
民警提示: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诱惑,如果你想辨别真伪,请与汽车代理商联系,不要用银行卡操作。
三、以销售低价车辆、手机、电脑等货物为名进行诈骗。
犯罪嫌疑人主要利用网站、手机群发短信等对外发布虚假供货信息,谎称是海关罚没货物或走私商品等,价格与市场价相比极低,实际上根本没有货物或提供质量及其低劣的物品。若受害人贪图便宜与其联系后,便要求先缴纳货款以骗取钱财;若受害人继续与其联系,进而会再以货物为走私物品被查扣等原因,要求补“关税”、“手续费”、“运费”等一步步的借口理由继续诈骗。
2009年4月某日晚,孟某在家中上网时,发现有人卖二手车(一汽奔腾轿车),和对方电话(13133680303)联系后,对方称先交定金后看车,并约定看车地点,后孟某先后分三次在中国建设银行、邮政储蓄两处,按对方提供的帐号汇去1.45万元人民币。却始终没有见到轿车,并且对方找理由还要孟某汇款,孟某感觉被骗,于是报案。
2009年4月某日,贾某在互联网上看到广州聚丰电子贸易公司(www.jvfengit.com)的电子产品后就跟他们公司的负责人董义伟联系,想要购买他们公司的产品,经过一段时间的交谈后,贾某决定购买他们公司在网上销售的有关电脑配件的产品,当时贾某给董义伟写了一个订单发过去了(上面订购的产品总价值9899元),董义伟要求贾某先交20%的定金1899元,后交余额8000元,后因其他原因共交34897元。遂发现被骗。
民警提示:不要被价格吸引,买二手车请到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一旦买到“被盗抢车辆”损失会更大。对于网上购物一定要慎重再慎重,贪小便宜吃大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