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一名“黑出租”司机拉客途中因加价产生纠纷,其持铁管打客人并恶语威胁,强行索要高额车费,尚未得逞就碰上巡警路过,便踩油门逃跑,慌不择路将车开到派出所附近遂落网。该男子最终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刑。
今年3月19日22时许,本市男子朱某驾驶无出租运营资格的夏利轿车,在天津站拉一名男客,上车前商定30元价格到北辰区双口镇。当该车行至外环线津霸桥转盘处时,朱某要求增加车费并停车,但客人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朱某恼羞成怒,持车上当“千斤顶”用的铁管敲打客人手臂,并用言语威胁,翻找客人随身物品,强行索要现金190元。
恰好北辰巡逻支队民警途经此地,发现该车停在路边,欲上前检查。朱某看见警察突然启动车辆,沿津霸公路往西仓皇逃窜。民警察觉可疑,驱车追赶在距青光派出所200米处将朱某截停并抓获。另查,朱某曾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2006年底刑满释放。
日前,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为牟取非法的经济利益,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向被害人索要财物的行为,侵犯了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核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且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鉴于其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未遂,且自愿认罪,故依法从轻处罚。综上,朱某犯强迫交易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