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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特约记者采访赖昌星(右)。 |
赖昌星承认偷税漏税自称想回中国
想回家:虽然我在加拿大过得还行,但我还是一直想回去,毕竟那里才是我的家乡。
能认罪:我只是一个做生意的人,偷税漏税是有的,我做生意就是希望多挣点钱。
“已经10年了,我十分想念家乡,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到祖国。”逃亡加拿大将近10年的赖昌星日前在温哥华接受《华商报》特约记者独家专访时如是表述。
“这十年压力很大”
记者:从1999年4月20日中央对远华走私案正式立案算起,到现在已超过10年时间。你在1999年8月13日举家逃来加拿大,也快10年了。这10年在加拿大的生活,感受如何?
赖昌星:这10年我过得很辛苦,经济上很苦,精神上压力也很大。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过来的。
记者:听说你刚到加拿大时,经常泡在赌场里?
赖昌星:在刚刚到加拿大还未被抓的一年多时间里,特别是在头两个月,白天我确实经常在赌场,晚上才回酒店与国内朋友打电话。当时听到那么多不好的消息,所以就到赌场去麻木自己。不过,后来国内一些朋友出事了,也就没心情再去赌场了。
记者:之后你多次被加拿大有关方面收押,你感受如何?
赖昌星: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我被关了4个月。放出来之后,又多次被抓,进进出出拘留中心十多次,直到2007年4月19日取消宵禁令后才比较自由。而且打官司也很费精力,所以我刚才说精神压力很大。
记者:你想回家吗?
赖昌星:想。虽然我在加拿大过得还行,但我还是一直想回去,毕竟那里才是我的家乡。
“偷税漏税是有的”
记者:那么你承认过去在中国所犯下的罪行吗?
赖昌星:我只是一个做生意的人,偷税漏税是有的,我做生意就是希望多挣点钱。
记者:按照官方数字,你参与走私所瞒报的税款达到500亿元人民币,这是严重罪行,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你既然承认有偷漏税,那么查处你也没有什么错。
赖昌星:偷税漏税,可以罚款,也可以坐点牢。
“我会把官司一路打下去”
记者:你认为你可以在加拿大呆下去吗?你的官司最后可以打赢吗?
赖昌星:已经快10年了,我希望会有一个好结果,现在有了工作准证,一年一延期,我已经很满足,对于移民身份,我只是往好里想。如果法官判我回去没有风险,我就会上诉,我会把这场官司一路打下去,不会停止。
记者:你是被通缉的走私犯,你的孩子是怎么看你的?
赖昌星:三个小孩都很乖(注:赖昌星孩子分别27岁、25岁、23岁),两个儿子大学毕业,读的商科,小女儿还在读书。我也不愿意让孩子知道许多内幕。他们在加拿大住了10年,已经很适应这儿了。我也盼望他们在这里成家立业,以后可以回去中国看看。
赖昌星外逃事件纪要
1999年,赖昌星全家逃往加拿大,后被加政府软禁在温哥华住宅中。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佈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並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做出判决,宣佈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接受赖昌星提出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
2007年4月19日,移民暨难民局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7年11月20日,联邦法院开庭申理移民部要求恢复赖昌星的宵禁规定一案。
2007年11月28日,联邦法庭法官哈林顿(Sean Harrington)判决继续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9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准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
2009年4月,赖昌星在加拿大找到首份工作,老板是华裔。
赖昌星律师称:赖本人不循前妻模式自愿返华
在赖昌星前妻已自愿返回中国的消息被加拿大政府公开证实后,赖本人代表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在接受此间媒体采访时表示,相信赖昌星绝对不会像前妻曾明娜那样自愿返回中国。
马塔斯称,最近曾与赖昌星谈过,赖近况良好,与二名儿子都仍在加拿大。他相信,赖昌星本人无意按照曾明娜模式自愿返回中国。这位替赖打了多年“马拉松式”官司的律师还强调,赖昌星是中国公民,持有中国护照,如果他要回中国,毋须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提供协助。
此间媒体亦就此事再次向加移民部查询,得到的答复是,赖昌星如果要与中国谈判返回中国的条件,加拿大政府显然乐见,也愿意看到事情的发展,而且绝对不会反对,也不会介入。
赖昌星是受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一九九九年八月案发后举家从香港逃到加拿大,并一直非法滞留在温哥华。二000年十一月,赖昌星夫妇被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拘捕,自此开始了长达九年的司法诉讼,以逃避被遣返回中国的命运。近两年间,加拿大移民部一直为遣返赖昌星进行风险评估作业,而赖本人也先后取得加拿大有关当局核发的驾驶执照和工作许可。媒体报道称,赖昌星现居住在大温哥华地区的本拿比市,自称在一家华人地产公司当顾问。
八月四日晚,温哥华一家电视台播出对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肯尼的专访,证实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携女自愿返回中国福建老家,并在中国受到良好对待。肯尼还表示,赖昌星日后如果按照这个模式自愿返回中国面对司法指控,他和加拿大移民部乐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帮助,包括赖昌星合法出境的旅游证件。
赖昌星的逃亡生活
住处
租100多平方米公寓
赖昌星目前住在大温哥华地区本拿比市卑诗省立7号公路旁的一幢30多层高层公寓,面积约100平方米,在大温哥华地区属于中等偏上的条件,但据赖昌星对当地华文传媒称,房屋系租住。
赖昌星最初购买的温西豪宅因周转不灵匆匆出手,赔了几十万加币。后来他在本拿比丽晶广场所购置的公寓,目前已划在前妻曾明娜名下。
出行
有驾照开朋友车
赖昌星2007年5月23日在卑诗省飞沙河谷县兰利市通过了5级驾照考试,可以自由驾车上路,此前他多次考驾照均未通过,因无照驾驶屡被警告和媒体追拍。如今赖昌星远离媒体聚焦,但仍有人指称他驾驶豪华车外出,且经常换车,赖昌星本人则称车都是借朋友的,自己一辆车也没有。
赖昌星拼命强调自己“无房无车”,是为了获得工作许可,因为根据加拿大法律规定,久拖不决的待遣返者如果没有收入和财产,便可获得工作许可。
工作
领人情当房产顾问
4月下旬,有媒体称赖昌星获得某华裔房地产老板的雇用,成为全职公司顾问。
熟悉“行市”者称,当地房地产公司通常编制精简,很少有“顾问”这种职责不明却占编制、领薪金的岗位,赖昌星又没有考取房地产经纪执照,这份工很可能是其朋友给的“人情工”。
新闻回顾:加拿大政府证实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已返回中国
加拿大联邦移民及公民部长肯尼证实,中国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经自愿返回中国。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与赖昌星离婚申请获法庭裁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