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花季少女被车碾死,农民父亲开博为亡女伸冤”一事在国内各大网站论坛引来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在河南信阳罗山县,当事人给大河网发邮件、在大河论坛发帖,悲泣讲述了事件详情。“农民开博喊冤”得到全国各地网友的同情和力挺,但罗山县公安局及当地政府部门对此事暂未给出正面答复。
博客原文
农民开博、发帖:为亡女伸冤现年42岁的刘明辉,是河南省信阳罗山县楠杆镇岳楼村后冲组的一位农民。19岁的女儿刘阳在车祸中不幸死亡,让刘明辉一家陷入了沉痛的悲伤之中。
刘明辉认为,罗山县交警部门“违法办案”、“弄虚作假”,事故责任认定有误,但“到相关部门申诉、控告,得到的都是互相推诿”。悲愤之下,刘明辉在新浪开通了名为“农民伸冤”的博客,并在全国各大网站论坛发帖,讲述事情经过,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合理的答复和处理。
博客和论坛中的“控告信”上显示,“在2009年7月1日1 8时许,死者刘阳骑自行车沿3 1 2国道右侧靠边从西向东正常骑行,肇事司机张德国驾驶豫S71 729大客车同方向行驶时,将骑自行车的刘阳撞倒在17米远处。刘阳倒地后,张德国继续驾车,车辆从刘阳身上碾压过去,刘阳当场死亡。刘阳的腹部被碾开,内脏爆出体外,头部被碾得身首分离(博客、论坛中附现场照片)。张德国在其车挡风玻璃被撞破,刘阳的自行车挂卡在其前轮的情形下,仍继续驾车逃行,直至自行车将其车前轮卡死,无法行驶,弃车逃离现场。”
7月2曰,刘明辉及其家人来到交警部门,希望交警部门刑拘肇事司机张德国,交警尚刚答复称,“会公正处理,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看,司机负全责。”
7月3日,刘明辉一家将女儿安葬。7月6日,交警大队将张德国刑拘。
刘明辉叙述说,“7月7日上午,交警尚刚等人借口说现场证据不足,又到案发现场将受害人的自行车拉到两公里外的五一中队院内重新模拟拍照。重新拍摄的照片作为责任认定的依据附卷,现场勘查照片弃之不用。7月9日,交警部门认定故意杀人的张德国承担主要责任,死者刘阳承担次要责任。”
刘明辉称,自己开博、发帖、上访的目的是希望,“依法追究张德国犯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责令罗山县交警队纠正错误,对原责任认定重新认定,还事实真相”,“依法追究办案交警弄虚作假、徇私枉法的责任。”
罗山县公安局、县政府未给出正面答复“花季少女被车碾死,农民父亲开博为亡女伸冤”得到了全国各地网友的同情和支持。
网友们纷纷表示,“看了博客,场面十分血腥恐怖,令人义愤填膺!”。有网友声讨,“人命天关的事,岂能儿戏?一定要严惩肇事司机,严肃处理交警部门相关责任人!”
今天下午,大河网记者致电罗山县公安局多个部门,欲了解此事情况。但罗山县公安局办公室、宣传股、事故中队均未能给记者作出正面答复。多方查询到罗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李群宏的手机号码,但多次致电,对方均未接听。记者在宣传股、办公室留下电话号码,希望对方能“在联系相关负责人后,及时给出回应,告知事情处理进展”。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也未能给出答复。
就刘明辉博客、贴文中所称“县、镇政府强制阻止上访,生活受到监视”、“三次上访,县政府不管”的问题,记者致电罗山县县政府核实。
县政府办公室一姓张的工作人员表示,“听说过这起交通事故,但对于此事的细节并不清楚,需要了解一下”。这位工作人员建议,“当事人如果不服交警部门的责任判定,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
随后,记者致电罗山县政府信访办,接电话的一位姓郭的工作人员也未给出具体解释和实质性的答复,“不清楚此事的具体情况,但此事应该正在走程序,应该是交由相关部门在处理。”